任职要求: 1.幼儿艺术教育、幼师、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播音、表演、师范类等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了解儿童心理学;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染力,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 3.喜欢孩子,普通话标准、言语流畅、性格活泼开朗、表现力强,热爱教育事业; 4.学习能力较强,有创新意识,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5.有相关教育培训经验者、持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者优先考虑; 6.能够在团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作能力和创新思维; 7.优秀的教师职业操守和服务精神,品行良好,吃苦耐劳,正直,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并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8.配合校区做好招生及家长接待工作,有潜力的老师可以培养做校区发展合伙人! 工作时间: 周二至周五,下午2点到9点; 周六周日,早9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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