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教师(1)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2)年龄50周岁以下。特级教师、省市名师、正高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乙等(语文教师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4)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特级教师、省市名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优先选聘。(5)认同民办教育理念,专业素养良好,具有教育情怀和创新精神,能吃苦耐劳。2.应、往届毕业生招聘条件(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重点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2)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先)。(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乙等(语文教师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4)身心健康,有责任担当,有教育情怀,认同民办教育理念,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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