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融湘江银行”)成立于2010年10月,是湖南省委、省政府引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湖南原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市商业银行和邵阳市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法合并新设的一家注册地位于长沙市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人民币77.5亿元。
成立以来,华融湘江银行紧紧围绕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积极践行立足湖南、依托湖南、支持湖南、服务湖南”的发展宗旨,坚持理念引导、规划先行、创新引领、风险为本、合规经营、从严治行,实现了稳健快速发展。在湖南省14个市州设立分行,发起设立了湘乡市村镇银行,形成了覆盖全省的业务网络。人民银行综合评价为A类银行,主体信用评级AAA。先后获得中国企业五星品牌、全国金融系统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湖南100强企业、湖南服务业50强企业、支持湖南地方经济发展一等奖、湖南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湖南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A类机构、湖南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平安单位”等荣誉200余项。
华融湘江银行有良好的工作氛围、优厚的薪酬待遇、广阔的发展平台,现诚邀充满激情的你,绽放青春,不负韶华,与我们共创美好未来!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备优良的职业品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意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届、2021届毕业生。境内高校毕业生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报到时须获得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报到时须获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时间最晚不超过2021年9月30日)。
(三)符合监管部门发布的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要求,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
(四)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五)符合本行亲属回避有关要求。
二、用工形式:华融湘江银行正式员工(合同制)
三、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