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前身为城市信用社。1996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65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为“天津城市合作银行”,成为首批获准组建的5家城市合作银行之一。1998年8月,按照国务院要求,更名为“天津市商业银行”。2006年,引入澳新银行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2007年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天津银行”,并获准跨区域经营,先后在北京、石家庄、上海、济南、成都设立一级分行,从地方银行变身为区域性股份制银行。2016年3月,在香港上市,成为天津市国有企业IPO募集资金和资产规模的上市公司。
截止2018年末,天津银行在全国范围内设有1家营业部、6家中心支行、7家一级分行及6家二级分行,共计230家营业机构。出资设立了天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村镇银行以及宁夏和新疆自治区7家津汇村镇银行,机构布局覆盖京津冀、长三角及中西部地区重要城市。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总行资产保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总行资产保全部保全经理岗
岗位职责:
1.负责承担并落实不良资产清收任务;
2.负责督促专管机构不良资产清收计划及措施的落实与完成;
3.负责审查专管机构所有不良资产诉讼追偿、以物抵债、债务重组、债务减免等清收保全方案;
4.负责直接参与专管机构重大、系列项目的清收化解;
5.负责专管机构重大抵质押物或查封资产的现场核查;
6.及时掌握专管机构的清收保全信息,定期向上级主管汇报;
7.负责对专管机构不良资产的清收保全管理工作的定期巡检;
8.负责对专管机构不良资产委外催收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9.负责对专管机构不良资产诉讼相关时效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10.负责根据工作安排制定或修订保全条线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操作流程、业务指引及规范性文件;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从业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境外学历需教育部学位认证),法律、经济、金融、管理或相关专业;
3.踏实稳重,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全局把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熟悉银行业务,精通风险管理,具备与拟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市场环境,掌握监管规定,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研究、分析、判断能力;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功底;
5.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其中从事资产保全、授信或风险管理工作1年以上;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天津银行亲属回避有关规定。
二、报名起止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9.9-2019.9.2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的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在报名时间内下载并填写《天津银行社会招聘报名表.xls》与学历学位证扫描件一并发送至tjyhhr123@163.com。邮件及附件主题统一为“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时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
三、温馨提示
1.上述岗位均为正式员工,录用后与天津银行签订劳动合同;
2.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谢绝来电来访;
3.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本行有权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