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报市纪委监委同意,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遴选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清正廉洁、敢于斗争;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近三年考核结果为称职(或相当于称职等次)以上;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5年以上纪检监察(含司法机关侦查、检察、审判等)工作经历,熟悉纪检监察业务,有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准入:
1.曾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者单位内部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含构成犯罪免予刑事处罚、检察机关微罪不起诉)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存在影响使用情形的;
5.干部人事档案存疑且尚未查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近亲属为市纪委监委机关(含编制在市纪委监委机关的市委巡视机构)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编在岗干部的;
8.近亲属为重庆银行及其控股公司在编在岗员工的;
9.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约定服务年限或尚在单位试用期的;
10.其他不适宜准入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8日17:30
2.报名方式: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点击登录https://www.liepin.com,搜索重庆银行在招岗位,根据提示投递电子简历。同时,在网上下载并准确填写《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后,将近三年工作总结、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以及其他能证明专业资质、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23095943@qq.com)。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会同重庆银行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由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会同重庆银行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四)考察及背景调查
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会同重庆银行人力资源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察,重庆银行人力资源部同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背景调查。
(五)体检
经考察、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参照重庆银行新聘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六)办理手续
确定遴选人员后,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试用期,试用期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不予转正。
五、其他事项
笔试及面试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联系方式:包女士 023-63367360
栗女士 023-63367296
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银行纪检监察组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