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学历条件:应聘人员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考自治区分行机关的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录后需先到县级支行工作2年。报考二级分行机关的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贫困及边远地区支行可视情况适当招用2013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2015年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三)专业条件:招聘专业包括经济类、金融类、财会类、计算机类等与农发行工作相关专业。
(四)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户籍为报考单位所在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服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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