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09年市场化用工招聘启示
时间:2022-12-08人气:作者: 高校人才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09年市场化用工招聘启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国家政策性银行,承担国家规定的粮食、棉花和油料收购、调销、储备贷款及其它专项储备贷款等业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辖属机构因业务需要,为充实基层县(市)级支行人员,现与我行劳务派遣机构合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一、招聘条件、范围:
(一)全国统招的经济、金融、财会、法律和计算机技术等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9年应届毕业生和2007年、2008年毕业且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延缓派遣的历届毕业生)。自治区院校主要招聘新疆大学、新疆财经大学、石河子大学的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无不良记录。
(三)报考基层营业机构的人员和地州市分行操作性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南疆四地州(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和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分行的县级支行,可招聘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
(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团队协助精神。
(五)积极向上,为人正派,身体健康。
(六)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七)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全辖共招聘90名,其中:
定向招聘法律相关专业并分配到分行机关(硕士研究生)、营业部、伊犁、塔城、阿勒泰、博州、克拉玛依、五家渠、昌吉、哈密、巴州、阿克苏、喀什、和田地区分行、奎屯市支行各1名,共15名;
定向招聘计算机相关专业并分配到自治区分行机关(2名,硕士研究生),自治区分行营业部(1名,硕士研究生),伊犁(1)、塔城(1)、博州(1)、石河子(1)、五家渠(1)、昌吉(1)、巴州(1)、阿克苏(1)、克州(1)、喀什(1)、和田地区分行(1)、北屯兵团支行(1),共计15名。
其余60名择优录取、属地分配。
三、报名考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人员自本公告发布日至2009年6月8日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辖属地州市兵团分行人力资源部门资格审查后推荐、报名。报名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报名推荐表和包括所有课程的成绩单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留存毕业证书复印件)、从业经历证明、个人简历等。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名时需留存以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二)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汉语试卷)采用闭卷形式,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外语、公文写作、行政能力测试及其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金融、经济、财会、法律和计算机技术等专业知识。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考试时间: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09年6月11-12日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人力资源处(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93号)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2008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北京时间10:00时-12:30时。6月15日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考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试合格人员将进行面试、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通知。面试合格后进行体检。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录用的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将与工作地社会中介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辖属分支机构另行分配工作。
(二)招聘的员工薪酬福利:一是薪酬实行我行统一收入分配制度,薪酬发放办法和标准与现有员工同工同酬。二是在试用期期间执行试用期薪酬标准。试用期薪酬标准不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薪酬标准按照见习或执行初期工资人员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薪酬标准,按照试用期满定岗薪酬标准的80%执行。三是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与我行聘用制员工同等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四是党团组织关系和工会关系可转入我行用工单位,参加工作单位的党、团、工会活动。
(三)未被录取者,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四)新疆各地报考咨询请于当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招聘领导小组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