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25周岁以下(即19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研究生或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至28周岁(即19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4.热爱农村金融事业,责任心强,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
5.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
7.具有信用社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仅供参考。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是由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自1945年全省第一家农村信用社——屯留罗村信用社成立,迄今已有七十余年的历史。先后经历过生产大队、人民公社、农业银行、人民银行、农金体改办和银监会代管。2005年8月,经省委、省政府和中国银监会批准,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正式成立,根据省政府授权履行对辖内社员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